作者: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时间:2020-03-25 点击数:
市直各参保单位:
根据市政府《临沂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独缴费、单独管理。根据2019年度我市市直离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支出情况,经测算,确定2020年度市直离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继续执行45836元/人。
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
2020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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