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《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鲁高工委通字[2015]38号)文件通知,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,引领广大教师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经学院研究,推荐2015年省级师德标兵候选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从事教学、科研一线工作,在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,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职工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,从中推选1名省级师德标兵候选人,从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师德标兵和师德标兵提名奖若干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严谨治学,勇于创新。工作兢兢业业,坚持问题导向,锐意改革,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教书育人业绩突出。
3.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。无私奉献,廉洁自律,学风教风优良,师德高尚、关爱学生,在师生中威信高。
4.在教学、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,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5.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近一年内,事假、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,无旷工、旷课、旷会情况。
6.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、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,评选出本部门推荐人选。
2.请于8月30日前将《2015年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》、《师德标兵候选人花名册》各一式一份,获奖证件三件。报至组织部509室。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:lyzyxyrs@163.com。
附件:1.《2015年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》
2.《师德标兵候选人花名册》
组织部(人事处)
2015.8.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