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、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《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(临人社字[2017]156号)文件精神,我院现开展推荐工作,具体如下:
一、 推荐人选范围
现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(截至2017年6月30日,按实足年月计算)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,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可以推荐申报。
学院推荐的兼职人选数量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20%。
二、选拔条件
符合《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16〕32号)文件要求。
三、推荐办法
1、个人申请,
2、部门推荐,
3、学院审核,
4、公示5个工作日。
四、材料报送
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并组织推荐。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材料(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),经教务处、科研规划处、纪委等部门审核后于7月10日报组织部(人事处)509室。
附件:1、《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17〕175号)
2、《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16〕32号)
组织部(人事处)
2017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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