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2017年继续教育第二次审核加分现已开始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1. 2017年6月份至今发表的论文、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等可进行审核的材料,根据继续教育证书填写要求,自己填写在证书上,填写时可参照继续教育证书已审核的内容填写,不可错填、涂改、重复填写,“学时/学分”栏不填。填好后将继续教育证书和加分材料交所在部门。
2.各部门负责审核继续教育证书填写的真实性,核对无误后,将继续教育证书和材料,于10月17日至10月27日之前报组织部(人事处)509室,审核加分并盖章登记备案。
3.请学分不够的教职工尽快参加继续教育,取得学分,达到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要求。
4.各部门继续教育审核报送时间安排如下:
10月17日 体育部
10月18日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
10月19日 会计金融学院
10月20日 商贸物流学院
10月23日 信息工程学院
10月24日 现代服务学院
10月25日 基础部
10月26日 机电工程学院
10月27日 建筑工程学院
其他行政部门10月17日至10月27日随时审核登记。
组织部(人事处)
2017年10月13日